于绍良已任人民日报社社长、总编辑

[社论]让每一种侵权都付出应有的“代价”

9月27日,澎湃新闻(www.thepaper.cn)查询人民日报社官网注意到,于绍良已任人民日报社社长、总编辑。此前,人民日报社社长一职由庹震担任。

公开资料显示,于绍良,男,1964年7月生,汉族,河北赞皇人,中共党员,1984年7月参加工作,大学,文学学士,高级记者。

于绍良曾任新华通讯社河北分社社长助理、采编室主任、分社党组成员,新华通讯社陕西分社副社长、社长、党组书记,新华通讯社办公厅主任、人事局局长,新华通讯社副社长、党组成员,湖北省委常委、组织部部长,上海市委常委、组织部部长,上海市委副书记、组织部部长、政法委书记等职,于2022年2月任人民日报社总编辑。是第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、第二十届中央纪委委员。

来源:澎湃新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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